一、請各校於演練資料整備作業期間(110年9月3日前),確認至少前二位連絡人姓名、MAIL及手機是否正確,並更改密碼。
二、本縣演練時間為第二梯次:110年9月13日至110年09月17日止。
三、演練採「告知通報」形式進行,以郵件及簡訊傳送「資安演練事件通知單」,並加註「告知通報演練」字樣。
四、參演單位收到通知後,應於時限內至「教育機構資安通報演練平臺」(https://drill.cert.tanet.edu.tw)完成通報及應變處理。
五、詳如附件「教育部110年度教育機構資通安全通報演練計畫」。
六、公文隨後發送。